危险废物管理制度
Source: | Author:佚名 | 2024-07-08 | 93 Views | Share:

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固体污染防治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保护环境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遵循环境保护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的工作方针和“三同时”规定,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、同步实施、同步发展,实现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。

二、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,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,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。

三、设立以总经理为首、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,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、监督和协调。

 长:李诚

  : 李军  王德超 程元平,陈勤龙,王茂生,李子琼,柯月明

四、环安部是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部门,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,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。

五、按照“管生产必须管环保”的原则,各生产部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;各班组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。

六、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、地方人民政府办法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,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,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。

七、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要求;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,并在业务上接受生产部的指导和监督。

八、危险废物的收集、贮存、转移、利用、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。

(一)禁止向环境倾倒、堆置危险废物。

(二)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、贮存、转移、处置。

(三)危险废物的收集、贮存、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。

(四)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、贮存、转移、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、场所,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。

九、在没有得到环保部门许可之前不得转移危险废物,在转移时应仔细核对联单上填写的危废是否与实际转移的物品相符,“单物”不相符时不得转移。

十、我司危险废物产生环节

生产工艺及产废过程如下图:

 

十一、危废处置去向

去向:各产废环节产生的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到危废贮存间,由公司环安部门委托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。委托的危险废物代码:HW08900-249-08)废矿物油;HW12900-252-12)漆渣,涂料废物;HW49900-041-49)油漆空桶,抹布,活性炭。

十二、本制度执行中的具体问题,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十三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厦门礼诚工艺品有限公司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-1-5